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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函文周知「Statin類藥品安全資訊風險溝通表」

轉知公告「Statin類藥品安全資訊風險溝通表」,請至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業務專區」/「藥品」/「藥品上市後監控/藥害救濟」/「藥品安全資訊」逕自下載

※重點提醒

國際間曾有少數疑似使用statin類藥品後新發生重症肌無力、既有重症肌無力惡化或發生眼肌型肌無力症之案例報告。醫療人員請告知原先患有重症肌無力之病人於使用statin類藥品治療期間,應對於症狀惡化有所警覺,而疑似因使用statin類藥品後出現新發生重症肌無力的病人應轉介至神經專科,並評估此類病人用藥之臨床風險效益,必要時,停止statin治療。

※注意事項

  1. 目前statin類藥品不良反應的發生頻率未知,但相對於statin類藥品廣泛的使用,這類案例十分罕見。多數個案在停用statin類藥品後恢復,但仍有少部分個案的症狀仍持續。另曾有個案於再次使用相同或另一種statin類藥品後症狀再復發的案例報告。
  2. 病人若有重症肌無力或眼肌型肌無力症病史,請於開始statin類藥品治療前告知您的處方醫師,且請勿在未諮詢處方醫師前自行停藥。若於用藥期間出現活動後手腳無力、複視、眼瞼下垂、吞嚥困難或呼吸短促等症狀時,請告知醫療人員;若出現嚴重呼吸或吞嚥困難,應立即尋求醫療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