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公告三項要敏品收回市售品事宜,詳如下說明:
- 「"強生"易速寧錠(內衛藥製字第000457號)」及「"嘉林" 佑寶錠10毫克(衛署藥製字第042139號)」藥品未依衛福部111年3月10日衛授食字第1101460634號公告及111年3月10日衛授食字第1111400091號函要求完成中文仿單變更事宜,且該等藥品許可證已逾期未辦理展延。
- 「"約克"舒得寶錠10毫克(衛署藥製字第044333號)」藥品未依衛福部111年3月10日衛授食字第1101460634號公告及111年3月10日衛授食字第1111400091號函要求完成中文仿單變更事宜,衛福部業以113年7月11日衛授食字第1131405915號處分書,廢止該項藥品許可證。
以上藥品之製造業者應自公告日起六個月內收回市售品,醫療機構、藥局及藥商並應予配合相關回收作業。
詳細內容,請至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公告資訊」/「本署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