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衛生福利部111年2月9日衛部醫字第1111660561號函,公告「111-112年度醫院、診所醫療品質及病人安全工作目標」,除維持前五項病安年度目標延續推展外,新增目標六、「維護孕產兒安全」
診所病安年度目標參考做法內容僅代表專家群之建議,主要是以醫療機構能共同向上提升為宗旨,而非評核基準,故執行上應視機構個別業務需求及服務特性訂定合宜且適當之作業規範,以期能更符合實務作業需求。
目標 | 執行策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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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有效溝通 | 1.落實轉診病人之訊息雙向傳遞 2.提供病人及家屬衛教及醫療諮詢 3.預防醫療場所暴力 |
二、用藥安全 | 1.預防病人重複用藥 2.落實藥品優良調劑及交付安全 3.加強使用高警訊藥品病人的照護安全 |
三、手術安全 | 1.落實手術安全流程 2.提升麻醉照護品質 |
四、預防跌倒 | 1.加強宣導預防跌倒之措施 2.改善醫療照護環境,以降低跌倒風險及傷害程度 |
五、感染管制 | 1.落實手部衛生 2.落實呼吸道衛生及咳嗽禮節 3.安全注射與血液採檢 |
六、維護孕產兒安全 | 1.落實產科風險管控 2.維護孕產婦及新生兒安全 3.預防產科相關病人安全事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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